甲方:
乙方:
为加快辽宁图书馆地下室防水工程施工进度,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 XXXXX 市建设局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名称: ....................工程
2 工程地点: ...........................
3 承包内容:
3.1 XXXX 施工图中地下室底板、外墙防水材料作法施工全部内容。地下室底板防水施工包含........的施工;地下室外墙防水包含.......... 的施工。
3.2 文明工地:省级文明工地的创建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施工场地的随时清理完成本工程所发生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现场文明施工等)。
3.3 为满足施工需要所使用的施工机具,机械设备进退场。
3.4 施工队伍调遣、承包人装备险及职工的(人身) 事故险。
3.5 冬季雨季施工所考虑的各种因素。防水材料适用于-25℃。
4 承包方式及价款:本工程劳务分包采用除甲供材料以外 的人工、材料、机械或机具全费用劳务综合单价承包模式。工 程量据实结算。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 , 元。合同价是 完成全部承包范围内工作内容的综合报价,包括人工费、材料 费及材料损耗费、机械或机具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一定的 风险及其它为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所发生的一切明示或暗示费 用,还应包括部分机械设备的提供、运输安装和维修保养,安 全文明施工及创建等费用。 乙方在施工期间不得出现合同范围 内零星用工。 此合同单价中未包含的项目由甲方项目部现场签认。(承包单价详见附件 1 综合单价报价表)
4.1 本合同对房屋建筑工程作业的工费、材料费(甲供材料 费除外)、机使费以及间接费、安全质量管理及培训费用、劳保 基金等为完成合同约定的第 3 条承包内容而发生的费用进行承 包。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和工程验收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 由要求调整本合同单价, 即使国家和省、部所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 验标发生修改或变更,合同单价也不作调整。
4.2 本合同单价中含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缴纳的税金,结算时提供正式劳务发票。乙方必须在乙方所在统筹地自行为劳务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并将缴费依据报甲方备案。
4.3 合同价格除包含了完成合同规定的承包内容而发生的 全部费用外,还包含了施工队伍调遣、机械设备进退场、承包 人装备险及职工的(人身)事故险、未单独计列的生产生活用临时设施等为了本工程的顺利实施而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4.4 本合同工程数量最终以乙方实际完成的符合合同约定 质量标准的工程数量,结合本合同附件中所列单价确定结算总价。最终数量的确定以第 5 条约定办理。
5 计量及支付
5.1 执行甲方验工计价程序及规定。每月 25 日由甲乙双方 现场收方,确定乙方当月完成的工程数量,工程数量以乙方当 月实际完成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数量为准,月度计量截止时间为每月 25 日。
5.1.1 计量方式:采用防水施工包工包料承包模式,综合单 价按施工面积元/平方米(含税),按实结算,附加层不另计算面积。乙方在施工期间不得出现合同内零星用工。
5.2 依据甲方总工最后签认的工程数量和本合同约定单价,以不大于业主对甲方计量为原则对乙方进行计量。
5.3 本合同预留结算总价的 10 %作为保留金。其中:5% 作为质量保证金,按照保修条款规定返还;其余 5%作为安全、环保、 民工工资发放等的保证金,末次结算完毕后支付。
5.4 业主批准的计价款到达甲方帐户后 7 日内,由甲方扣除合同规定的应扣款项(包括保留金、罚款等)后,通过银行转帐分次支付应付款的 80%。
5.5 甲方因资金紧张造成的延期支付,乙方同意甲方不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
5.6 本工程甲方不支付预付款,分包队伍的工程款垫付至±0.000 封顶后,然后按月计价。
5.7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3 月内, 凭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核 签字的结算单和合同书进行末次计价并签订末次结算协议,办 理退场手续,工程余款根据甲方资金的实际情况一次或分期支付,不计息。
5.8 乙方指定 为本工程计量支付资料的签认人, 负责办理计量支付手续并复核签认。
6 工期
6.1 进场施工日期: 2012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20XX年 月 日。
6.2 确保节点工期要求:
6.3 除下列原因经甲方书面同意, 工期方可顺延外,乙方每拖延一天罚款 2000 元。
6.2.1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
6.2.2 业主同意的工期顺延;
6.2.3 因重大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如业主要求工期提前或缩短时,施工工期由双方另行约定。
7 材料供应、结算除注明甲供材料外,所有材料均由乙方采购。
7.1 由乙方自行采购的构成工程本体的材料,必须遵守甲方 材料采购的有关规定,符合甲方合格分供方的要求,并经甲方 和监理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视使用该材料的工程为不合格,乙方必须无偿返工。
7.2 施工用水、施工用电
7.2.1 施工用水、用电由甲方提供。
8 施工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的供应及结算
8.1 本工程所用施工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均有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
8.2 乙方投入本工程的机具设备,必须保证符合安全性能要求。
8.3 乙方机具设备进场后, 由甲乙双方共同或委托有资质的 鉴定机构对机具设备的安全性能和状态进行鉴定,鉴定结果由 双方签字确认,安全性能或状态不符合要求的机具设备在鉴定后 3 日内清理出场。
9 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验收规范及《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与 评定统一标准》,确保一次交验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确保省优,满足招标条件质量要求。
本平台广告位,小程序开发,网站维护,运营托管等互联网服务欢迎咨询海能科技,服务热线:180-2356-0819
本文采摘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sysz.org/list_32/12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