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施工分包管理办法》,《XX 省建筑劳务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双方就 工程, 劳务作业施工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结构类型:框剪结构
4、工程内容: XX5#楼为地下三层、地上十八层,面积 42239 ㎡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确认按 GB/T50353-20XX 规范计算。
5、工程目标:
二、劳务作业分包项目内容及价款
1、分包项目内容: XX5#楼施工图纸、基础、主体结构的所有内容。机械设备、周转性工具、文明施工、安全防护等内容。 (安装、防水材料及施工除。)凡主体工程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用工等均包含在报价内。 如建筑面积有变化及 设计变更,所发生的材料及人工费按图纸变更由甲方负责。
2、合同价款确定:本合同按照建筑面积 GB/T50353-20XX 计算规范进行计算。主体每平方米壹佰柒拾元,其中框架价格每平方米大写: 壹佰叁拾元, (小写¥: 130 元/㎡);二次结构价格每平方米大写: 肆拾元,(小写¥: 40 元/㎡)。乙方给甲方零星用 工,每个用工按 80.00 元/工日计算。
三、 履约担保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 大写:叁拾万元(¥: 300000.00 元,不计利 息) 。在甲方主体结构封顶工程验收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全部返还给乙方。
2、若乙方违约或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 履约担保金不予返还, 且甲方有权重新选择他人完成合同剩余本分内容。
四、合同价款的支付
1、乙方向甲方提交已完成劳务作业工程量的报告时间:每月 25 日前。
2、合同价款的支付: 甲方拨付乙方工程款的次数按照总包方与分包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执行,第一次拨款时间为主体结构至±0.000,人工费支付完成工程量的 70%、以上每六层支付一次;
3、竣工结算:分包结算经甲方项目部部门审核签章后生效。主体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经甲方、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将所有器材退场完毕、现场清理干净后付 80%,其余 20%竣工结算付款后全部付清。
五、施工工期
1、开工日期: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布的开工令时间为准,工期相应提前或顺延。双方约定的部分工程计划验收时间
1.1、基础工程±0.000 以下 50 天内完成, 主体工程以上部分标准层每五天一层, 主体验收 100 天内完成。
1.2、总施工工期经业主与监理审核认可后,乙方必须比总施工工期提前完成。
2、工程延误
2.1、对不可抗力(6 级以上大风、暴雨、暴雪、地震、国家法定传染病)、影响 主导工序施工的重大工程变更、 停水、 停电等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 经甲方 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现场签证为有证据)。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 延误,工期不予顺延。
2.2、非上述原因造成的未按进度计划施工及合同工期完工,施工工期每延误一 天,按 3000 元/天,扣减乙方的结算价款。提前一天按3000 元/天奖励,资金由 甲方支付。
2.3、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工期,如果甲方因停工待 料, 工期顺延。 其中: ±0.000 以上主体部分每五天一层, 总施工工期提前一月, 否则,按照合同第五款第 2.2 条处罚。
六、质量检验与验收
1、执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XX)。本项目分包工程具体执行质量验收规范(名称、编号):执行国家建筑工程验收规范及现行有关规定, 工程质量。 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除修复到约定标准外, 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2、分包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由乙方书面提出验收报告,甲方经业主与监理认 可后,双方确定验收时间进行验收。
3、工程验收时,对甲方、业主、质检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乙方应按要求修改, 并承担由自身原因增加的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
七、安全施工双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时间:签订本劳务合同的同时。
1、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实行监督管理。
2、乙方应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 的安全生产知识, 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 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 不得上岗作业。 特种作 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站们的安全作业培训, 去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书(持证率达到 100%),方可上岗作业。
3、乙方对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安全负责。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乙方作业 人员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4、劳动纪律: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对违反劳动纪律打架、斗殴、 许久肇事者,将处以 500-2000 元的付款,并将肇事者清出施工现场,如发生偷 窃行为或违反法律行为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及经济责任。
八、材料及设备的供应与使用
1、材料供应:钢筋、商品混凝土、塔吊、物料提升机、木模板、钢管扣件、烟风道、风帽、水泥、砖、石灰膏、砂子、石子、其余的全部由乙方自行采购。甲方确保供应及时,乙方确保在施工后做到工完、场地清。对乙方使用的材料,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工程有用材料超支按超支材料的市场价格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材料结余给予适当奖励(二级配电箱以外的电缆和三级配电箱由乙方负责)。
2、设备:所有的(中、小型)机械设备由乙方负责。塔机、物料提升机械由甲方负责,操作维修、信号指挥有乙方负责。
3、器材: 所有的周转器材由乙方负责,扒勾、拉墙螺杆、钉子、铁丝、水泥垫块等。
4、施工用具:所有的施工用具由乙方负责。
九、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派项目经理代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向乙方提供必需的生活临时设施。
3、向乙方提供正常的施工条件,安排施工任务。
4、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分包合同价款。
5、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二套,施工组织设计一份。施工完成后,施工图 纸完好无损交回。
6、甲方负责监督乙方主控线定位,施工用水、电主干管的架设。
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派的驻工地履行合同的项目经理: 1 名、 技术员: 1 名、 安全员: 1 名、 材料员: 1 名、 电工: 1 名。
2、向甲方提供施工现场人员情况报表,劳务分包资质、安全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红章。
3、执行甲方质量、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有关规定、遵守交通、治安、消防等规 章制度,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技术、质量、安全、工期交底要求组织施工,服从 甲方现场施工管理;所有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佩戴胸卡并建立农工工资发放档 案。
4、根据劳务承包内容自主组织具备从业资格的劳务人员及相应管理人员进入施 工现场。
5、分包的分项工程质量不合格,应立即返工重做,直到合格为止,并承担由此 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和经济损失。
6、乙方不按操作规程施工作业,造成设备损坏或人员伤亡,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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