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博森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济宁经济开发区嘉兴路东338线南100米。2019年8月济宁博森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新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环保建材生产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了《环保建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经开)作出了关于《济宁博森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环保建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济环报告表(经开)[2019]87号)。
济宁博森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环保建材生产项目于2021年1月建成试生产,项目具备了环保竣工验收条件。山东缗衡计量检测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3-14日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并编制监测报告。
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厂址基本合理可行,交通运输方便,供水、供电、原料供应有保证。监测期间,企业生产正常,设施运行稳定,生产负荷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1、废水排放监测结论
项目产生的废水仅由生活污水和洗车废水组成,洗车废水经循环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洗车,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外运用作农田肥料,不排入外环境。
2、废气监测结论
(1)煤矸石、炉渣、尾矿渣、混凝土废料破碎,物料混合、搅拌粉尘
项目在破碎、混合上料、搅拌工段分别设置一个集气罩,以处理逸散的粉尘,收集的粉尘统一由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1#)排放。未收集的粉尘经生产车间设置的喷淋装置处理,通过车间机械通风和自然通风相结合排出,无组织排放。
(2)储罐呼吸粉尘
储罐排气孔处安装布袋除尘器,储罐高10m,水泥储罐呼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9%)处理后经自带的5m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高于15m排气筒(2#)。
(3)原料贮存粉尘
外购的煤矸石、炉渣、尾矿渣、混凝土废料需先进行破碎,之后存放于原料待用,外购石粉、沙子由汽车运入,直接存放于原料仓库中,堆放过程将产生一定量的粉尘,企业对员工进行操作培训,并采取喷淋等措施防止扬尘产生,同时抑尘洒水降尘,降低此部分粉尘的产生量。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搅拌机、破碎机袋式除尘设备P1排气筒排放浓度最高为6.4mg/m3,排放速率最大为0.016kg/h;水泥仓罐袋式除尘设备P2排气筒排放浓度最高为5.7mg/m3,排放速率最大为9.55×10-3kg/h。能够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2373—2018)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排放速率:3.5kg/h),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高浓度为0.425mg/m3,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2373—2018)表3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
3、噪声监测结论
建设项目投入运营后,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工作时的机械噪声,噪声级约为75-95dB(A)。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及合理布置等措施,并对设备所在厂房采取适当的隔声等降噪措施,厂区合理布局,高噪声机械设备放置在远离居民区处。
项目监测厂界4个噪声监测点,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值最高为59.0dB(A),夜间噪声值最高为47.0dB(A)。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结论
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除尘器收集粉尘,职工生活垃圾。
项目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回用于项目生产;职工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外运。
由上可知,建设项目各类固废均能够得到有效的处理及处置。固体废物经处理后均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总量控制
由检测数据可知:项目P1排气筒排放速率最大为0.016kg/h;项目P2排气筒排放速率最大为9.55×10-3kg/h;。项目年运行时间最大以2400h计,则粉尘年排放量不超过0.061t/a。
6、环境质量
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无环境质量监测要求,未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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